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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161607 基金全称: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LOF) 投资目标分类:指数型 成立日期:2005-5-12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 基金经理:张野 发行方式:网下申购、上网定价 基金总份额:14504万 流通份额:14504万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1000万 1.2% 1000万≤M<2000万 0.6% M≥2000万 单笔2000元 赎回费率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1年 0.5% 1年≤持有时间<3年 0.25% 持有时间≥3年 0 上市地点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场外: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联合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华夏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民生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华西证券、华安证券、申银万国、广东证券、南京证券、国盛证券、金通证券、光大证券、国联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万联证券、世纪证券、天一证券、招商证券、北京证券、广东证券、东北证券、世纪证券、国盛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广发证券、新时代证券、金元证券、信泰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范围: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票,包括巨潮100指数的成份股和预期将要被选入巨潮100指数的股票,本基金还可适当投资一级市场的股票(包括新股与增发)。非成份股的投资比例控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10%以内,但成份股更换期因指数成份股调整而进行的非成份股投资不在此比例限制范围之内 基金分配原则:本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历史沿革:根据2005年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8 号)和2005年3月2日《关于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5]49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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