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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161603 基金全称:融通通利债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债券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投资目标分类:债券型 成立日期:2003-9-30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 基金经理:徐荔蓉 发行方式:网下申购 基金总份额:28800万 流通份额:28800万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 1.20% 100万≤M<1000万 0.90% 1000万≤M<2000万 0.30% M≥2000万 2000元 单笔申购金额低于2000万元,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1.5%, 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该笔申购费为2000元。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1年 0.30% 1年≤持有时间<3年 0.15% 持有时间≥3年 0 上市日期:2003-9-30 上市地点 证券交易所场外:直销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东吴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招商银行、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及国联证券、金元证券、广发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信泰证券、恒泰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券)等。 基金分配原则 1、成分基金均独立核算,基金的持有人对其持有的成分基金的收益享有分配权,同一成分基金的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2、成分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该成分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成分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成分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系列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历史沿革: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4号文批准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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